40歲-65歲未繳健檢資料(達3年未健檢)注意事項

親愛的師長、同仁收信平安:
本校為關心教職員工的健康並預防職業災害,每年均編列預算在校辦理健康檢查,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,對現職勞工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,勞工有接受之義務,若違反第20條之規定者,依法可裁處罰鍰。提醒您已有3年未參加校內健康檢查,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規定,勞工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,每三年檢查一次;未滿四十歲者,每五年檢查一次之規定。
若您已自行至醫療院所完成符合法規之各項檢查項目,請至入口網站/人事資訊系統/福利系統/福利金申請/福利金申請作業及申請表列印/建立申請單,點選健康檢查補助,列印申請單並檢附健康檢查報告複本及收據至諮商暨健康中心 林麗淑護理師,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校內分機11231詢問,非常感謝配合!
若您健康檢查數據有不正常之項目,請您不要過於擔憂,但也不能輕視忽略, 請您攜帶健康檢查報告,本中心將安排職醫臨場服務提供免費健康諮詢。

附註1︰
作業經歷、既往病史、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、 身高、體重、腰圍、視力、辨色力、聽力、血壓(3) 胸部X光(大片)攝影檢查、 尿蛋白、尿潛血、血色素、白血球數、 血糖、血清丙胺酸轉胺酶、肌酸酐、膽固醇、三酸甘油酯、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、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。


       諮商暨健康中心 敬上  2021/6/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