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性關係


文/仇月盈 臨床心理師

 

揮別拘束的高中生活,小芬終於考取理想的大學。正式成為大一新鮮人。課業、愛情、社團,人們總說,這是大學必修三學分。小芬心底允諾自己,一定要好好把握這四年,可別讓大學四年只是「由你玩四年」。

 

喜歡跳舞的小芬,社團選擇參加熱舞社。練舞期間,感受著A學長對自己的貼心照顧。靜宜夜市、梧棲漁港、一中街……。A學長騎車載著小芬,在台中各個地方,留下足跡。

 

「我們是甚麼關係呢?」小芬過了些時候問。

「傻瓜,你不會不知道我在追你吧?」學長笑著回答。

小芬羞紅著臉,點點頭。

這是愛情。這是小芬的初戀。

這段關係被定義後,小芬心裡變得比較踏實。

A學長有千般種好。

 

只有一件事。兩人在小芬租屋處獨處時,A學長的手總是「不安份」的在自己身上各處游移。

 

「這就是愛情的樣子嗎?如果跟學長說不喜歡這樣,學長會不會生氣呢?會不會其實很多人也是這樣?也是從牽手、接吻,進展到……?」小芬心裡有好多個疑問。

 

以上場景,其實並非少見。喜歡一個人,雖然包含接納對方的缺點。但如果,真的有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呢?或者還沒有準備好要喜歡的部分?上述A學長的行為嚴重程度,可能從性騷擾演變成約會強暴(性侵害)。

 

談起性侵害,總是令人聞之色變。對於性侵害,一般認知可能是這個人無法控制他的「性慾」、可能突然間「一時衝動」侵害了路人。然而事實上,性侵害的動機並不完全是因為「性慾」,還可能有「情緒調適」或「權力控制」等等的問題,也絕非突發事件。而性侵害事件,更是80%以上發生在熟識的人之間。以A學長的例子來說,其可能帶著這樣的想法:認為小芬願意讓自己去她的房間、沒有激烈的抗拒,可能代表小芬不反對自己對她的親密行為。若小芬靦腆的說「不」,也可能只是她害羞與矜持。不是有人說過嗎?女生說不就是要。女生要說「三次不要」才是真的不要。事實上,這些都是所謂的強暴迷思。認為受害者必須要強烈抵抗才是不要、若受害者主動邀約、穿著清涼都代表想發生性關係。

 

以小芬的例子來說,實際上她擁有身體完全的自主權,未經其同意,他人不可觸碰。A學長需要重新調整自己的想法,小芬方面,如果尚未準備好,態度上就要明確不模擬兩可。愛情需要互相尊重,避免陷入危險性關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