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自己做點什麼

 

文/呂子豪諮商心理師

 

快樂,學者定義為心理平衡與和諧的狀態,由內在平和、自我接納與安靜形塑而成(引自林玟華、陳志軒、徐畢卿,2017)。而我們往往擔心失去那個所謂和諧的狀態,像是已經習慣的生活、熟悉的人、已經適應的工作等等,就像是怕我們將要面臨不快樂一樣。

 

人在面對得到與失去時,有很不一樣的反應。從地上撿到1000塊,可能會開心一個早上,覺得自己很幸運,可是如果掉了1000塊,卻可能會低落好幾天,自責自己做了蠢事。所以,當我們如果決定要做點什麼,且必須得捨去現在擁有的某些事物時,失去的痛苦,總讓人難以取捨、猶豫不決。

 

民國97年,筆者進入國立大學的資訊工程研究所就讀,隔年,卻決定休學,離開了我已經投入了包含大學四年,一共五年的資工領域,這是我人生中一個很大的轉折點。那時面臨很多衝擊,最大的,是來自家人的,我的父親、母親、姊姊,都很難理解,甚至是難以接受,我要放棄一個好的學歷,進到一個「無」的狀態。這個「無」,是指我將變成一個學業中斷、未來堪憂、生涯迷茫的狀態,這個狀態除了讓我感到焦慮外,我也同時得背負家人丟給我的焦慮。

 

那時的失去,對我來說,的確給我帶來很大的影響,可是那是我的決定,一個關於在接下來的日子裡,我想要怎麼過的決定。決定成為一個專業助人者,是我另一個重要的決定。歷時了近十年,我已是一名在專業輔導工作上耕耘的諮商心理師。這十年,經歷了很多事,而剛認識我的人往往會問我:「你當初是怎麼有勇氣做這個決定?」。我想,是我深深地意識到,我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,且不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。

 

每當我生活感到疲倦時,我總回頭看看我做的決定,我會想,雖然很累,可是我很謝謝自己,堅持在自己的決定上,才讓現在的生活,即使很累,可是是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在辛苦著。大家常說:「莫忘初衷」,所以請認真仔細地想想自己的「初衷」是什麼。到底為自己做點什麼,才算是在未來幾十年的日子,有好好地為自己活著?然後,懷抱著勇氣,去做自己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