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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-學生事務處

 

可申訴事項說明


  為增進與保障學生在校內學習、生活與受教上有關事項之合法權益。本校學生對下列事項,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,得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:

一、校方對學生操行及懲戒方面之評定。
二、教師對學生學業方面之評定。
三、校方、教師對學生或學生相關自治組織其他權益之決定。

  敬請參閱 靜宜大學學生申訴評議辦法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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